制定下发申报通知:根据市人大审议批准的资金预算和淮南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年度扶持方向和重点及有关原则,由市中小企业发展局企业指导科、统计财务科会同市财政局企业科起草年度市级专项资金申报通知草稿,报两局领导研究会签后下发。同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时间:五月底前。
↓
申报培训:通知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由市中小企业发展局企业指导科、统计财务科会同市财政局企业科,对拟申报的企业就申报材料编制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培训。
企业申报:企业根据通知中规定的申报范围、条件和时间,分别向市中小企业发展局企业科和市财政局企业科报送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材料。
受理申报:市中小企业发展局企业指导科、市财政局企业科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日之前,受理企业申报。超期不予受理。
成立局评审小组。以企业指导科、财务统计科为主,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对企业申报材料依据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申报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
初
审
→
市财政局企业科对企业申报材料依据申报通知、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重点从财务管理方面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申报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 ↓
现场核实:对材料初步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市中小企业发展局领导带队,市财政局参加,对企业申报的项目需要予以核实的重点进行现场核实。申报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初审和现场审核情况,进行进一步审核,根据产业政策导向、重点促进工程项目储备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有关政策规定,经综合平衡,提出拟扶持项目建议名单。现场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复
市财政局根据初审和现场审核情况,进行进一步审核,提出符合政策规定拟扶持的项目建议名单。现场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会审: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和市财政局领导主持,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参加,根据初审、现场审核、复审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共同会审,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资金量,经综合平衡,共同确定拟扶持项目名单。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向市政府领导汇报:按照两局研究确定的扶持项目方案,由市中小企业局和市财政局将会审情况向分管市长汇报,征得同意后进行公示。
公示:在中小企业服务网对拟提交专家组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专家组评审。
成立专家组:由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和市财政局纪检(监察)负责人以电脑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专家库中抽取5-7名专家,其中邀请省级专家2名,组成专家评审组。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专家评审,企业现场答辩:专家组根据对项目材料审核情况和企业答辩情况,对每一个项目进行打分,然后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方式,计算每一个项目的最后得分,并实行最后两名差额的办法。专家组评审的全过程,邀请市人大、政协,市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人员现场监督。成立专家组的第二日完成。
决定扶持项目及资金数额:市财政局和市中小企业发展局领导主持,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参加,根据专家组评审情况,共同决定扶持项目及扶持资金数额。专家组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资金给付:由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按照决定的扶持项目和扶持资金数额,联合下发扶持项目资金通知,市财政局按照通知将资金拨付给项目所属企业。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