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中小企业发展局文件
淮企外[2007]40号
关于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中小企业局(经委): 根据省经委[2007]406号《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决定组团参加2007年9月15日至9月18日在广州市举办的第四届“中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淮南市代表团”,代表团由市政府李忠副市长任团长。 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对外经济合作科。 二、参展对象 中小企业、民营企业。 三、参展时间 2007年9月15日—9月18日 四、参展要求 1、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辖区范围内企业积极参展,主动为参展企业搞好服务,认真帮助企业做好参展的相关工作,使企业参加“中博会”收到较好的成效,以利企业扩大知名度,占领国内国际市场。 2、利用参展机会,准备一批洽谈项目,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五、参展费用 本次博览会的展位费(标准展位:3M×3M/6800元)布展费、制作费、产品往返运输费等由市中小企业局全额承担。参展洽谈人员的食、宿、行等费用由参展单位承担,统一结算。 参展企业申请表可在市中小企业网上下载,各县、区、乡镇参展人员名单请于7月10日准时报送市中小企业对外经济合作科。联系电话:6656850
附:参展企业申请表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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