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 中小企业发展局 财政局 文件
淮企发[2007]30号
关于做好2007年淮南市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贷偿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226号文、省经济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行财函[2006]475号文及《淮南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类预算中贷偿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县区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淮府[2006]8号文,全面推动实施中小企业促进工程,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投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增强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支持范围: 1、担保机构为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类项目; 2、为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担保融资类担保。 三、支持方式: 1、用于投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奖励; 2、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发展的贷偿补助。 四、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的淮南市境内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机构。 2、投资担保机构必须是2007年5月31日前取得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的企业,向财政局和中小企业局上报财务会计报表的担保公司。 3、2007年5月31日前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业务额占其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100万元以下的贷款担保业务额占其业务总额的60%以上。 4、按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各项风险准备金。贷偿损失率低于2%。 5、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6、能按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完成各级政府交办的工作。 五、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㈠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时上报方式,项目审核以电子文件为主。每个项目的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严格一致,并做到数据真实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㈡申报项目提供下列资料: 1、专项资金补助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融资贷款担保业务开展情况; 4、投资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5、2006年末、2007年1—5月份会计报表; 6、投融资贷款担保协议书(复印件);(原件需提供备验); 7、担保贷款情况汇总表。 六、项目申报程序 ㈠项目申报单位请从“淮南市中小企业服务网”(WWW.HNSME.GOV.CN)下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投资担保企业版)和使用说明,认真填写有关资料,形成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上报市中小企业发展局,由市中小企业局转交市财政局一份。 ㈡市中小企业发展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论证意见,经研究确定各项目支持金额,由市财政局和中小企业发展局共同行文拨付资金。 七、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期为:2007年7月15日止,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八、联系方式 市中小企业发展局,联系人:李秀云 电话:6663029 市财务局企业科:陈波 电话:6667308 电子邮箱:fzghk2005@163.com
附件: 1、投资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2、担保贷款情况汇总表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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